研究者的缺席與現身

淺論「實證主義/詮釋學」、「互動論/交互論」

楊凱傑
Nov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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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為筆者在修習由台大城鄉研究畢恆達教授(以下簡稱「小畢」)開設的「質性研究」時撰寫的課堂心得。藉由文本的閱讀與整理,我想簡單說明關於「實證主義」、「詮釋學」、「互動論」和「交互論」四者概念之意義和內涵。

Altman和Rogoff(1987: 9)認為,世界觀的範型在心理學界至少可以歸結為四種觀點:特質(trait)、互動論(interactional)、有機論(organismic)和交互論(transactional)。其中的「特質」,借用Dewey和Bentley的觀點,則可以與「自動論」(self-action)做概念的代換。而四種觀點的定義和特徵,呈如下表:

上述的四種觀點,不只限定在心理學,同時適用於其他的社會科學。表1的觀點順序,大抵也反映學科的發展。晚近的社會科學社群,便以互動論和交互論為學術上的兩個主要的典範陣營。而以下的討論,則就互動論和交互論二者進行差異上的比較:

在Dewey和Bentley的分類裡,互動論的範疇實則包括表1中的互動論(他們是用「機械論」來指涉)和有機論兩者。互動論的範疇或許難以說孰優孰劣,但可以肯定的是,這類的觀點,皆相信現象有著既定的運作,或是由彼此相互影響的「關係」所構成,並為我們所探究和理解。而就個人的理解,(廣義的)互動論實則可以對映到實證主義的認識論主張。即實證主義也預設了現象有客觀或自然般的規律,惟經由嚴謹的科學方法,將主體變成可測量和證明的研究對象,才能得出嚴謹且符合科學的結論。如畢恆達於1993年發表的這篇論文〈物的意義 — 一個交互論的觀點〉便指出,時環境心理學大多數的研究多採取互動論的觀點,如密度與社會病態行為、高溫與攻擊行為、獎勵與節約能源行為之「相關研究」(correlation studies)(頁98)。

與互動論不同,交互論認為變遷是不斷進行的、是現象具有的本質。同表1的說明,現象的意義是流動的,並在研究的過程中,隨著「知者」和「所知」之間的交互關係而改變。因此,研究者與研究現象本是密不可分。這也說明交互論式研究,主張研究者的角色、背景與觀點也應當作是現象的一個面向來理解(畢恆達,1989: 119)。此外,個人也認為,交互論與詮釋學之間的關係,亦可與前述的互動論和實證主義作兩相的參照。

詮釋學源自於歐洲的宗教改革,針對教會獨斷解釋聖經作為,主張應該由聖經的文字本身來理解聖經。而在詮釋學的發展過程中,其扮演著對抗科學和客觀的方法。如哲學家狄爾泰(Dilthey)視詮釋學為一種對抗實證主義的人文科學方法論;胡塞爾(Husserl)則認為客觀科學必須以主觀生活經驗為基礎,因此生活世界(life world)才是科學的基礎。另外,詮釋也循環於研究脈絡之中。有時部分解釋全體,或是全體解釋部分。援引高達美(Gadamer)的哲學詮釋學觀念,詮釋本身則建立在先前理解(pre-judice,又翻作「成見」)的基礎上。意即我們的詮釋,會受到我們的先前理解(如個人生命經驗、學科背景、價值等)所影響。而這也使我們留意到,即使是科學,在看似客觀的推論之前,也可能帶有某些價值成見。比如過去西方試圖用科學方法證明白人比黑人優秀,即是一個顯著的例子。如連結前述交互論,我認為兩者間的共通點,包括:(一)強調整體與部分之間是彼此影響和解釋;(二)承認或意識到現象的認識,可能受到研究者的先前理解所框架;(三)在乎「意義」,而非「事實」。

畢恆達(1993)〈物的意義 — 一個交互論的觀點〉提供了我們這方面的經驗參考。在研究方法上,為了瞭解物體的意義,畢採取深度訪談法。不同於實證主義式的訪談,將訪談問題和行為標準化、機械化。認援引女性主義的觀點,畢認為訪談一種受訪者與訪談者共同建構意義的過程;彼此是合作而非主從的關係。另外,畢以一種「作客」的心情到訪談對象的住家採訪。訪談的當下,研究者成為被動地傾聽者,而受訪者因在「家」的關係,如日常般自在。這不但有助於研究者在訪談的情境脈絡中捕捉意義,也讓研究者深入體驗到空間中做觀察。此外。我也特別留意到,畢除了揭示與受訪者的對話紀錄,按意義的屬性分類和解釋,文中也特別揭露作者的經驗。畢說到他一位愛書人,以買書為樂。買書對於他的意義,借用沙特的話,就是將書從原本只是商品的一個物,變成具有功能的存在。另外,書本也可能是一種心理上的補償。如畢說道,他是一位缺乏自信的人,以知識不足為苦,而書便成為一種撫慰劑。從中,我們可以發現畢在進行研究的過程中,實則也帶入自身的反省,讓自身經驗成為研究的一部份。

就前述的討論,我們可能會認為交互論或是詮釋學,無疑是最佳的觀點。然我同意Altman和Rogoff的看法:並無任何一種世界觀可以為我們提供最佳或是正確的方法。而他們之所以特別強調交互論的重要性,則是鑒於其過去在心理學界中被忽視的事實。當然,我不否認在篇幅上花較多的力氣在談論交互論和詮釋學,原因除了與Altman和Rogoff用意雷同。二來,則是我同意畢恆達在課程對於研究旅程的看法:研究不只是對現象的了解,它還反應我們先前的理解。我們除了對外知識的獲取,在過程中,也進一步地產生對自我世界觀的察知。

參考文獻

Altman, Irwin & Barbara Rogoff(1987)Handbook of Environmental Psychology, NJ: Wiley.

畢恆達(1989)〈環境心理學研究資料引介〉,《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學報》4: 115–136。

_(1993)〈物的意義 — 一個交互論的觀點〉,《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學報》7: 97–110

_(2010)《教授為什麼沒告訴我 — 2010全見版》,新北:小畢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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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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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楊凱傑

台北萬華人,T大碩士,目前在YC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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