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紅樓南廣場一隅。攝影/楊凱傑

台北熊族地景

西門熊族的情慾消費空間

楊凱傑
9 min readJun 30,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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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為筆者於「空間的社會分析」課程之理論分析習作(小作業7),而該次作業主題為「空間的性/別分析」。作業內容:挑選某個真實的地方,不要太大,分析男性、女性或其他性別或性慾身分者,在這個空間或場所裡的不同使用方式和處境,尤其要關注他們的性別或性慾身分或意識,是如何透過這個地方的空間意象、意義或是使用方式而建構的?可以搭配圖片或照片來分析。

本文係以西門一帶的熊族及其消費空間作為性/別空間之探討對象。首先,本文回顧了林純德(2009)研究,釐清有關熊族的定義、身份認同等脈絡。接著,帶入熊族消費空間的探討,主要以西門町紅樓的「熊吧」(bear bar)、「熊咖」(bear Café),以及三溫暖為例,揭示熊族會因應不同的情慾場所,而有哪些實踐回應。最後本文亦帶入對消費社會和性別方面的批判,反思上述的情慾空間,具有雙重的排他性質,反映在消費和身體的審美價值歧視上,進而回應林純德對於熊族社群的政治呼籲。

一、成為一隻「熊」:男同志熊族的性/別認同與實踐

台灣學界對於男同志熊族的研究,尤以林純德(2009)〈成為一隻「熊」台灣男同志「熊族」的認同型塑與性/性別/身體展演〉最為完整且詳細交代。根據〈成〉一文的考察,熊(族)(Bear)概念最早是美國同志社群裡中的一個次群體,從皮革文化分支而來,並在一九八○年代發展起來。一般而言,「熊」主要是指「多毛、肉壯、魁梧的男同志」,並且隨著種族、地域和性/別上的差異而有認知上的不同。Ray Kampf在The Bear Handbook(2000)一書中,強調「熊」的標準是由「身體尺寸」、「鬍髭體毛」及「性傾向」三個面向來界定。對他而言,「體型高 大壯/胖碩」、「鬍髭體毛濃密」,更重要的是,他必需是位「陽剛的男同性戀者」。

不過Kampf的觀點則被批評流於「男同性戀中心主義」,在Rebecca Scott編撰的A Brief Dictionary of Queer Slang and Culture中定義「熊」還包括形容「高大壯碩的女同志」(big burly butch lesbian)。此外,林純德認為,Kampf斷言「熊必需是鬍髭體毛濃密」則過於「西方本位思想」,因為相較於西方人,東亞男性的鬍髭體毛普遍較為稀少,不應是界定「熊」的基本條件。在〈成〉一文中,林也指出「熊」文化在美國和東亞各自發展出不同的社群文化和傳統,而台灣的熊族與日本熊族的淵源較深,主要受到日本情色影片與同志雜誌(如文中提到的〈G-men〉)所呈現身體形象的影響。對於熊的體態想像,台灣和日本的熊族傾向偏好則較為接近,定義也比較寬鬆(凡肉壯體型者皆屬是)。

雖然Kampf對於「熊」確切類型的斷言遭致批評,不過其提出的三個面向仍然適用作為對「熊」的一般性界定,只是光譜更為廣泛而已。如林純德發現台灣的熊族發展出一種立基於「性」(性角色、性能力、性向)、「性別」(陽剛、陽 光、粗獷)及「身體」(身材、五官、鬍髭體毛)等基礎之上的「性感階序」(sensual hierarchy),即承襲上述的界定框架,也是作為熊族評價圈內人的關鍵因素(魅力的指標)。依據林純德的觀察,性感階序主要分為三個層級(如下表):

表1、熊族性感階序。資料整理自 〈成為一隻「熊」〉頁79至82頁。

林進一步指出,「熊族」社群內的「性感階序」支配著社群成員的情慾互動及社交關係,也關連著社群成員對於自身「熊」認同的意識與型塑,以及對於此一「熊」認同的日常展演。另外,不同位置的「熊」也能通過身體上的實踐,如健身等方式,從下層流動到上層的位置,成為性/性別/身體更具優勢的「熊」。

通過「性感階序」的認識,筆者則發現其反映出的係為一種排他性的價值判準,通過社群內部的劃分,來建立上層階序者的優越。雖然該階序的位置指涉實則為他者對自身的標籤,然而標籤也進一步地內化且強化被標籤者的心理認同,如被貶抑的部分「C熊」和「胖熊」因對身體的無自信和自卑,以致在圈內的聚會場合中缺席。在林亞駿、蔣明翰(2016)報導中,我們則再度見到熊族的社群文化,共享且強化主流男同志圈中的「拒C、拒肥」現象,如受訪的喜熊熊族,對於有著「熊」體型的男星予以肯定,但卻訕笑氣質陰柔的男星為「女同志」。

二、熊族地景:開放到私密的情慾場所

關於西門紅樓南廣場一帶,為何成為同志酒吧和商家聚集的基地,羅毓嘉在《男柯一夢夢紅樓:西門紅樓南廣場的「同志市民空間」》解釋:因著90年代西門商圈的沒落,以及2000年大火重創紅樓重建後,至2006年一直無明顯起色,也使得此地的租金低廉,進而吸引最早進駐的男同志酒吧「小熊村」(2010:43–8)。有趣的是,小熊村的開業實踐,也是將熊族的網路論壇家族,轉化成現實空間的形式,延續既有虛擬空間的熊族社群。而小熊村的創舉,也使熊族被現身,並逐漸為台灣男同志社群所認可。

圖一、西門紅樓廣場平面圖示。本文提及熊族酒吧商家位置為★所示。

羅毓嘉(2010)詮釋西門紅樓的男同志消費空間,援引Mark Jayne(2006: 4–5)對於當代消費的觀點,來理解男同志社群如何通過消費實踐來形塑空間的意義:

人們透過商品或服務的選擇、購買、使用、再使用與丟棄的過程,表達自我認同、標誌個人所屬社會團體的特質、展現秀異,與確保社會參與的實踐體系。消費成為人們對建構、經驗、詮釋、使用空間與地方意義的重要方式。

西門町一帶的男同志酒吧、三溫暖等產業,除了為男同志所消費和使用,其過程亦間接強化了空間中不同使用者的區隔。甚至,同一地方,如西門紅樓南廣場的商圈,能見到因應不同次社群而開設的酒吧。比如專為熊族消費之「小熊村」和「兩熊」,也因而被稱作「熊吧」(Bear Bar)。另外,也有相對另一種類型的空間。不主打酒精飲料,而是走咖啡店模式或圈內聚會空間的消費場所,即「熊咖」(bear Café),如D-Cup和熊飲兩家獨立店面。另外,亦存在比起前二者更為親密,且涉及更多情慾互動之性慾場所,如夜店(相較酒吧多了肢體性互動和表演)和同志三溫暖。而筆者總結網路資料及實際的參與觀察,將熊族高度出沒的場所整理為下表:

表2、熊族情慾消費場所比較。表格資料為筆者自行整理。

根據上表的整理,筆者發現熊族社群會因為場所的空間屬性(空間的配置、成員屬性),而有不同程度的親密互動行為。即親密的程度,會因為隱密性和同質性越高,而有越親密的互動。根據羅毓嘉(2010)的研究,這些場所亦是「釣人」空間(cruising spaces),陌生的行動者冀望通過空間來促成與性慾對象進一步的關係。此一現象亦出現在上述的熊族場所,不過「釣人」成功與否,亦與親密程度有關,誠如羅毓嘉觀察,男同志雖然可望在空間中釣人,但常常又猶豫不決,需要透過第三者的商家店員傳遞紙條和傳話等,達成雙方的破冰(2010:71–8)。

筆者也留意到,其中的親密互動,亦反映前節中熊族「性感揭序」的現象。如一篇刊載於網絡論壇「批踢踢實業坊」的匿名投稿文章〈[遊記] 漢士三溫暖初體驗〉[3],作者以親身經歷揭露漢士三溫暖的實際情形,並流露對於「豬」多於「熊」的厭惡口氣,「豬真的很多,但我當天看到的狼、熊、也不少,普遍客人都很有禮貌⋯⋯但豬很多,讓人不舒服。」與之相反,每個進到場所裡的「熊」,最期待的事則是能跟夢寐的「優熊」們邂逅。

三、結語:熊族消費空間中的性/別與政治反思

通過對男同志熊族及其情慾消費空間的觀察和瞭解,我們發現熊族的社群文化,係建構在性/性別/身體的認知上,並建立起「性感階序」的圈內價值。不過這樣的價值認知,實為性別歧視的具體實踐,並且是依據前述的標準,來給予動物化和污名化的標籤。對此,林純德指出等前熊族的社群發展,已不像最初的熊族,從對抗體型上的污名,反而變加劇社群內部的分化。林主張非優熊的「熊」(包括他自己),應該正視自身的「怪異」和「非主流」的戰鬥位置,對抗社群內,或說在男同志所構築的陽剛霸權場域中頑強抵抗(2010:111–3)。

對於同志情慾消費空間的態度,羅毓嘉則提醒我們,諸如男同志酒吧等空間,我們可以肯定其作為同志集體現身的市民空間。然而,我們也別忘記其本質也是消費空間。尤其當消費文化將個人認同構連在對產品、服務與時空的消費行為上,性別認同政治的「展演」是奠基於消費力的差異(2010:113)。另外,林純德也呼籲我們留意缺席中的「熊」,使我們留意在情慾空間中因著自卑而未現身、繼續處於社群邊緣位置的男同志們。他們反映出空間的霸權和壓迫處境,實際上並未因為看似性別友善的同志空間大量出現而消逝不見。

參考文獻

林純德(2009)〈成為一隻「熊」:台灣男同志「熊族」的認同型塑與性/性別/身體展演〉,《台灣社會研究季刊》,76: 57–117。

林亞駿、蔣明翰(2016)〈如何成為男同志? — — 從「熊/豬」之爭與「C/娘」〉,《台大意識報》,89。擷取自網路:http://cpaper-blog.blogspot.com/2016/09/c.html。擷取日期:2009-07-29。

羅毓嘉(2010)《男柯一夢夢紅樓:西門紅樓南廣場的「同志市民空間」》,台北: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

[1] 相對於「熊」、體型較為瘦弱或體質為吃不胖的男同志。[2]「C」即為英文「Sissy」的簡寫。在台灣男同志社群內,「C」常作貶義詞使用,並泛指陰柔的男同性戀者及男跨女的跨性別人士。[3] 文章出處:https://www.ptt.cc/bbs/LGBT_SEX/M.1479719897.A.2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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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凱傑

台北萬華人,T大碩士,目前在YC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