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第三堂星期二的課

論文寫作芝麻隨筆

楊凱傑
6 min readJan 2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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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為筆者在修習由台大城鄉研究所畢恆達教授開設的「質性研究」時撰寫之最後一次課堂心得。心得內容主要綜合課堂筆記內容,同時也回顧過去一個學期課程中,關於一份論文研究所需的架構和不同章節對應之技巧,並以筆者過去閱讀過的學位論文舉例說明。

本週的主題談的是論文的寫作,對於不少研究生而言並不陌生,尤其是對於頭洗一半的朋友來說已是再常識不過。然而理解操作是一回事,實際操作又是另一回事。能不能讓研究順利進行,終究還是得看研究生的個人造化。

一部學位論文通常會包括幾個部分:摘要(含關鍵字)、前言(包含研究動機、問題意識)、文獻回顧、研究方法、正文(研究分析),以及結論與意見。這幾個部分並無規定必須獨立成為論文中的一個章節,甚至一個章節可能涵括數個部分,而且通常是前言和文獻回顧的地方於論文的開頭被交代。如見羅毓嘉(2009)《男柯一夢夢紅樓:西門紅樓南廣場的「同志市民空間」》的論文架構,可以發現作者在第一章的〈緒論〉裡交代了緣起和文獻回顧,但問題意識卻是一直到第二章〈研究問題與研究方法〉中才說明。這樣的章節安排亦有別於筆者過去在修習所上空間的社會分析課程時,授課教師王志弘教授便要求同學須按問題意識、文獻回顧和研究方法三個步驟撰寫一份研究計畫書。

摘要的部分,我自己的理解是全篇論文的濃縮菁華。簡言之,就是論文的重點,並且扼要地向讀者交代研究欲以探討的問題、採取之理論和方法、主題中不同面向的討論和發現,以及概略性的結論和建議。至於摘要的長短,印象中普遍為三至四段、約500字左右的篇幅。再長,則會顯得冗長而無能讓讀者立即領略研究的重點,迷失了方向。

至於前言中的研究動機和問題意識,書寫的建議誠如畢恆達在學期第二週的課堂上提到研究的三種類型 — — 個人生命經驗、感趣社會現象和回應學術理論。這三種類型並非獨立毫無相干,反而可能都有且程度不一地影響著我們為什麼想要做某些題目。以許玲瑋(2011)《平價時尚風:85度C的零售地理與文化經濟》為例,作者在研究動機和問題意識一節裡,便有層次地將個人過生日的經驗,扣連上對85度C連鎖咖啡店的消費現象和空間觀察。與學術理論的對話,則是在文獻回顧的章節處理,嘗試就飲食的零售地理學、飲食產業的文化經濟化和商品拜物教觀點來探討其甜食地景的現象意義。

文獻回顧的內涵與方法則在第七週的課程中做了完整的交代。從一份研究計畫書或是論文的角度,整體而言文獻回顧與問題意識、研究方法之間的關係誠如先前心得所示:問題意識在於陳述問題(problem);文獻回顧則是將問題形塑成研究發問(research question);研究⽅方法則是交代回應研究發問的分析性⼯工具。三個階段為我們的研究建立一個明確的研究程序來逐步回答我們的哉問。

研究方法的部分也是老生常談。如畢恆達提醒我們在論文中提到用何種方法進行研究,避免使用「質性研究」來當作通篇論文的方法。過去研究者宣稱使用質性研究有其時代意義,然而當質性研究已為學術界所接納,其中的方法益趨成熟,那麼應該具體交代用了哪些明確的工具,如訪談、參與觀察等方法。

正文的寫作便是我們研究的分析。就書寫上,分析的內容可能會因著題目探討的數個面向,而有不只一個的章節就面向做詳細的說明。畢也補充道,碩博士論文在章節的份量上也有明顯的差異。如碩士論文正文中的三個章節合併一起,剛好為一篇期刊論文的量。但博士論文的一個章節,即是一篇期刊論文的份量;就字數來說,質性研究碩士論文理想值為五到八萬字,博士論文則約為十到十五萬字(畢恆達,2010: 204)。比如林君安這本由博士論文改寫的《台北步登公寓》(2018)中的〈公部門的作為與步登公寓的生根〉,便可以在2015年出版的《建築學報 第94期》中找到林當時所投稿的期刊論文〈試論台北步登公寓 — 現代住宅在地化過程中的公部門角色〉,兩者內容差異不大。

最後則是結論與建議的部分。此處的結論不同於摘要,將論文的大意再作重述。也不是將正文所得到的結論做再次的陳述。因為在正文的章節裡,我們可能已經就主題中個別的面向予以一個小結。如是作法只會讓讀者感到乏味。畢恆達(2010)認為結論的處理應是將主題拉到整體的層次來作結:

結論是你現在把研究做完了,靜下心、退一步、跳高一層,想想你的研究整體的意義在哪裡、學術社群為甚麼需要多一篇你的論文、把你的論文放置在相關研究領域的版圖裡。總之,不要進入論文資料分析的細節,而是看待論文的整體(頁201)。

將結論寫得好並非一件容易的事,即使只有個位頁數的篇幅。如畢恆達便向我們說道,他在紐約大學讀博士班時,原以為學位論文完成了差不多,殊不知卻被指導教授要求重新撰寫論文的結論。而這一個步驟重卻得花上半年的時間來過。

結論之後需不需要再撰寫建議?畢恆達認為不一定,但如果有寫,那麼建議務必是建立在我們研究結果的基礎上來談。意即,我們的研究有什麼層次的發現,就做什麼層次的建議,此一道理與有幾分證據才說幾分的話雷同。論文結果如無法給與建議上的支持,那麼我們也毋須勉強自己非得提出建議不可。

雖然以上的步驟總括了一個論文寫作應有的樣貌,但我認為一個更為完整的寫作「計畫」更應該包括正式寫作之外的心理調適 — — 一些無關乎論文但卻支持我們長期與論文研究一搏的精神支持。比如畢恆達(2010: 195)分享在撰寫博士論文時,面對一個字都擠不出來的瓶頸,他選擇跑去刷馬桶和擦地板來逃避寫作;我的指導教授則是跟我分享道他在英國寫博士論文的過程中,學到如何煮紅豆湯的技巧。這些心歷路程不見得在論文的正文中被看見,反倒在謝志的部分,更能看見一位碩士生真墾地向我們吐露其熬成正果的過來人經呢!

參考文獻

林君安(2015)〈試論台北步登公寓 — 現代住宅在地化過程中的公部門角色〉,《建築學報》,94: 107–128。

_(2018)《台北步登公寓》,臺北:田園城市。

許玲瑋(2011)《平價時尚風:85度C的零售地理與文化經濟》,臺北:國立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碩士論文。

畢恆達(2010)《教授為什麼沒告訴我》,新北:小畢空間。

羅毓嘉(2009)《男柯一夢夢紅樓:西門紅樓南廣場的「同志市民空間」》,臺北:國立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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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楊凱傑

台北萬華人,T大碩士,目前在YC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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